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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子局长”当庭否认全部控罪

长三角新闻频道 2010-02-08 14:15 稿件来源:浙江法制报 我要发稿

  他曾是中国作家协会、书法家协会的“双料”会员,如今被指控一手写散文书法,一手拿百万贿赂。2月5日,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刘长春涉嫌受贿一案在杭州公开开庭审理。

  按照台州市中级法院的指令管辖,此案由仙居县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因刘长春患有高血压等病症,之前几个月在杭州某医院接受治疗,仙居县法院从人性化和保证被告人的合法权利考虑,根据刘长春的病情康复情况,决定借用杭州市江干区法院的大法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刘长春情绪十分激动,否认检察机关的全部指控。“我不是被告人,我没有受贿,”刘长春进法庭的第一分钟就大声叫喊。
 
  在庭审开始阶段,控辩双方就仙居检察机关有无管辖权等程序性问题展开了一个多小时的激辩。刘长春多次违反法庭规则,打断公诉人和审判长的审问。刘长春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原是正处级领导,而仙居检察院、法院只有副处级,不能审判刘长春这个正处级“领导”。对此,公诉人指出,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按照被告人刘长春的涉嫌受贿数额,经上级检察机关和台州市中级法院指令管辖后,由仙居检察院提起公诉、仙居法院审理,符合法律规定。
 
  公诉人在庭上指控刘长春受贿共分5笔。刘长春在担任台州市土地管理部门的“一把手”的15年里,为5家房地产公司在办理农转用报批、建设用地审批、缓缴土地出让金、项目竣工验收、土地证及时发放等方面谋取利益,同时非法收受现金、房产、书画等财物合计128万余元人民币和15000元美金。对这5笔指控,刘长春全部否认,对行贿人所送的现金他也不认账。
 

作者: 编辑:子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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