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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国土局澄清从未承诺“小产权房”可转正

发布时间:2010-01-23 11:07  长三角城市网   【】【打印我要发稿

  昨天市国土局澄清:近日有报道称“南京‘小产权房’可转正”,对部分购房者产生了一定误导。准许八卦花园和长江花园补办手续,是为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2003年8月以后新建的各类“小产权房”,一律不予补办土地证等手续。
  
  市国土局重申,2003年8月,市政府发布公告,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面清理处置“小产权房”专项行动。同年12月,为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处置我市集体土地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明确,对2003年8月22日市政府发布公告前建设的“小产权房”,符合房屋质量标准并通过规划审查的,在落实查处责任的前提下,可依法补办相关手续。
  
  我市在对八卦洲街道八卦花园和长江花园“小产权房”进行审查后明确,对该项目进行违法用地查处,在办理规划审核、土地征用后,补办土地出让手续,按现时点市场价评估补交土地出让金。八卦花园和长江花园土地出让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在项目单位交清土地出让金和有关税费后即可办理土地证。八卦花园和长江花园是历史遗留问题,有媒体报道“南京‘小产权房’可转正”纯属误读,市国土局从未就有关“小产权房”转正问题进行过任何表态和承诺。
 

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邹伟 肖岚 编辑:文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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