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竞争对手 公司市场主管被判赔礼道歉
林小姐与许小姐是两家具有竞争关系的咨询公司员工,许小姐认为林小姐利用不正当的手段破坏了她的生意,于是发送了许多侮辱、恐吓性的短信以泄愤。日前,长宁法院认定许小姐对林小姐的人格尊严构成一定侵害,应书面赔礼道歉。
去年7月,林小姐收到好几条陌生手机发来的侮辱、恐吓性的短信。经了解,林小姐得知对方是自己原来工作过的公司市场主管许小姐。林小姐觉得这种短信对她的人格尊严及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为此,她还报了警,但双方调解后未达成一致。林小姐遂诉至法庭,要求许小姐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600元。
法院认为,许小姐向林小姐发送带有侮辱、恐吓内容的短信,对她的人格尊严构成了一定的侵害,应予以赔礼道歉(内容须经法院审查)。但由于许小姐的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法院未支持林小姐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请。
新闻来源:劳动报 作者:包璐影 网站编辑:王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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